“张某某,党员,宁蒗县扶贫办副主任,年5月21日21时00分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和某某,党员,宁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勤人员,年5月24日20时18分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近日,宁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
“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把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仅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酒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宁蒗清风”,加大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底线、明敬畏、守规矩。
为常态长效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强化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全县就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除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外,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签订《抵制酒驾承诺书》、开展提醒约谈、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与此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主动担责,抓好以案促改工作。针对问题定规立制,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台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于涉及酒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查办、绝不姑息。(王静
责任编辑王文锦)
作者/来源:清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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