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全县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和公布车辆禁停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自年1月25日起,庄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新建的套违停抓拍设备和1套禁止左转设备。同时,对县城东西大街等13处路段实行禁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违停抓拍设备设置点位:
序号
点位属性
位置信息
1
违停抓拍
东大街庄浪县人民法院门前
2
违停抓拍
东大街庄浪县公安局门前
3
违停抓拍
东大街庄浪县林业局门前
4
违停抓拍
东大街庄浪县委门前
5
违停抓拍
东大街庄浪县水洛中学门前
6
违停抓拍
东大街安顺小区门前
7
违停抓拍
东大街宏祥花园门前
8
违停抓拍
东大街夜市门前
9
违停抓拍
东大街与朝阳南街十字路口
10
违停抓拍
西大街教育局门前
11
违停抓拍
西大街礼堂巷丁字路口
12
违停抓拍
西大街水上公园停车场南侧
13
违停抓拍
西大街西关小区巷口
14
违停抓拍
西大街中天商贸城南门
15
违停抓拍
西大街庄浪县第一中学北门向西50米
16
违停抓拍
西大街庄浪县中医馆门前
17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隆昌酒店门前
18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农发公司门前
19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汽车东站向西30米
20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水上公园停车场西侧
21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天太佳苑门前
22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文苑小区门前
23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与朝阳南街丁字路口
24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与公园路向东50米
25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与供电巷丁字路口
26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与紫荆北街丁字路口向东20米
27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政务大厅门前
28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门前
29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中天商贸城北门
30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庄浪县第二小北门
31
违停抓拍
南滨河路紫荆花苑门前
32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朝阳小区南门丁字路口
33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邮政局门前
34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嘉荣清水庄一期丁字路口
35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水利局家属楼门前
36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文化广场路段
37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朝阳北街丁字路口
38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光明街丁字路口
39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邮政巷丁字路口
40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友谊街丁字路口
41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育才街丁字路口
42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交警队巷子丁字路口
43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与紫荆北街丁字路口
44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职教中心向东50米
45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中天花苑门前
46
违停抓拍
北滨河路庄浪县政府向西50米
47
违停抓拍
新徐东路庄浪县第三小学门前
48
违停抓拍
新徐西路与实验小学丁字路口
49
违停抓拍
新徐东路李庄花园北门
50
违停抓拍
新徐西路邮政巷丁字路口
51
违停抓拍
新徐西路与交警队巷子丁字路口
52
违停抓拍
新徐西路中天集团门前
53
违停抓拍
新徐西路何马安置楼西门
54
违停抓拍
滨河南路如意小镇二期门前
55
违停抓拍
滨河南路思源小学门前
56
违停抓拍
滨河南路新公安大楼门前
57
违停抓拍
滨河南路新客运站门前
58
违停抓拍
医院大楼门前
59
违停抓拍
滨河南路艺城南岸北门
60
违停抓拍
滨河北路城投公司门前
61
违停抓拍
滨河北路第四中学南门
62
违停抓拍
滨河北路第四中学南门向东米
63
违停抓拍
朝阳南街与东城巷十字路口
64
违停抓拍
车站路兰舒苑门前
65
违停抓拍
公园路水上公园门前
66
违停抓拍
南河大桥桥南路口
67
违停抓拍
南巷路金水花苑门前
68
违停抓拍
南巷路紫荆山门前
69
违停抓拍
何马安置楼与嘉荣亲水庄十字路口
70
违停抓拍
世纪花园小区十字路口
71
违停抓拍
西环路五限吉商贸城门前
72
违停抓拍
西环路与嘉荣财富金街十字路口
73
违停抓拍
新昌南街博物馆门前
74
违停抓拍
迎宾街宏强汽修厂门前
75
违停抓拍
迎宾街盛世年华消防通道
76
违停抓拍
迎宾街庄浪县第一中学东门
77
违停抓拍
迎宾街庄浪县第三中学西门
78
违停抓拍
邮政巷北城社区门前
79
违停抓拍
育才街实验小学门前
80
违停抓拍
长青路电子商务中心丁字路口
81
违停抓拍
长青路靳记酒楼丁字路口
82
违停抓拍
中宁北街新北佳苑门前
83
违停抓拍
中宁南街丹阳广场巷子
84
违停抓拍
庄浪县体育场南门
85
违停抓拍
庄浪县体育场西门
86
违停抓拍
庄浪县紫荆中学北门
87
违停抓拍
紫荆北街与崇文路丁字路口
88
违停抓拍
紫荆北街运管所门口向南20米
89
违停抓拍
庄浪县第二中学向南50米
90
违停抓拍
南湖镇人民政府门前
91
违停抓拍
南湖公园门前
92
违停抓拍
南湖镇公路养护站门前
93
违停抓拍
南湖镇镇政府十字向北50米
94
违停抓拍
南湖镇电信局门前
95
违停抓拍
南湖镇中学丁字路口
96
违停抓拍
万泉镇万泉中心幼儿园门前
97
违停抓拍
万泉镇万泉中学门前
98
违停抓拍
朱店镇人民政府十字路口
99
违停抓拍
朱店镇中心小学路段
违停抓拍
朱店镇朱店大桥路段
二、禁止左转的路口名称:
序号
点位属性
位置信息
1
电子警察
紫荆北街十字由南向北
紫荆北街十字禁止车辆由南向北左转弯通行,有左转弯需求的车辆请通过相邻道路进行绕行。
三、禁停区域范围:
1、东西大街(紫荆中学十字至迎宾街)全段禁停
2、西大街(庄浪一中北门至水上公园正门)南侧全段禁停
3、南滨河路(文昌桥南至水上公园北门)南侧全段禁停
4、北滨河路(文昌桥北至西环大桥北)北侧全段禁停
5、友谊街(原老消防队巷)东侧全段禁停
6、交警队巷子东侧全段禁停
7、邮政巷东侧全段禁停
8、新昌北街东侧全段禁停
9、紫荆北街(紫荆桥南至紫荆北街十字)东侧全段禁停
10、紫荆南街(南巷子至庄浪县第四中学十字)全段禁停
11、车站路北侧全段禁停
12、南城区如意街(长青路至如意大桥北)全段禁停
13、盛世年华消防通道全段禁停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车。
特此通告!
庄浪县公安局
年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启用全县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布车辆禁停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