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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群体性聚餐管控,筑牢

  群体性聚餐是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群体聚餐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庄浪县市场监管局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责任和使命担当,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聚餐承办单位风险管控,筑牢餐饮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是责任约谈,强化风险防控。针对全国餐饮环节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和典型事例,组织全县51户聚餐承办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责任约谈和知识培训,逐户签订了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告知书、责任书、承诺书,将聚餐当事人(消费者)和承办者(餐饮单位)“双报备”责任和义务纳入双方签订的《承办宴席质量安全合同》范本,并告诫相关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靶向治理,防范风险隐患。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较大规模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准举办”要求,督促50人以上聚餐承办单位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双报备”程序,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场所消毒、从业人员定期周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控聚餐参加人数和规模,规范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和加强冷链食品管控。

  三是严格执法,筑牢安全防线。将餐饮单位主动报告与监管人员巡查监管有机结合,建立完善辖区群体聚餐承办单位监管台账档案,切实加大监管频次和巡查力度,对不严格落实明确告知的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法规政策和规范化管理措施,不主动自觉与消费者签订《承办宴席质量安全合同》,不及时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申报备案登记,屡教不改的餐饮服务单位,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曝光的及时曝光。

  截至目前,春节前后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巡查监管群体性聚餐承办单位户次,提前介入、事中监管50人以上或5桌以上集体聚餐场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6条,责令整改11户,停业整顿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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