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教民〔〕6号)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甘教厅〔〕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12号)要求,经派出市县遴选人员、受援市县安排岗位,现对-学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舟曲县质量提升计划”拟选派的名支教教师名单进行示(见附件1、2),公示日期为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8月20日18时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甘肃省教育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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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sjyt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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