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通告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高中招生考试(中考)分别于7月7日至9日、7月16日至18日进行。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县招生委员会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与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对影响考生正常休息、考试的在建工程、铁件加工、电焊作业、娱乐场所、大型集体活动等作出停工停业的限制,根据影响程度,部分项目需提前停工停业。现将考试期间治理内容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县城内所有建筑工地、电焊、铁件加工、装潢施工等7月3日至7月4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7月5日18:00至7月9日18:00、7月15日18:00至7月18日18:00一律停业、停工。
二、县城所有娱乐场所(KTV、舞厅、酒吧、啤酒摊、网吧、棋牌室、广场舞等)7月3日至7月4日营业或活动时间不得超过20:00,7月5日20:00至7月9日18:00、7月15日20:00至7月18日18:00一律暂停营业或活动。
四、7月6日至7月9日、7月16日至7月18日严禁在县城内各考点周边米以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五、7月7日至9日、7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7:30至9:00(考前)、11:30至12:30(考后),下午1:30至3:00(考前)、5:00至6:00(考后),对考区各个考点周边部分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确保监考教师食宿点至考点、试卷保密室至考点道路畅通。高考、中考期间各个考点周围米内车辆低速行驶,进入城区的车辆不得鸣号,不得使用警笛,严禁在考点周边车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
六、7月6日至9日、7月16日至18日,县城区域内居民区、娱乐场所、集贸市场、酒店、宗教活动等场所全天禁止燃放鞭炮、敲锣打鼓、播放音乐。
七、高考、中考期间,严禁任何人借高考、中考之名传播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坚决打击兜售作弊通讯设备的行为。
八、高考、中考考试期间,严禁各类招生院校在各考点周边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县招委号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广大市民从关爱考生、支持教育发展的高度出发,以父母之心、兄弟姐妹之情,推己及人,人人出力、个个尽责,共同为我县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良好、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中考安全平稳进行。
庄浪县招生委员会
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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