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明确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具体落实措施
为全面抓好甘肃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减免政策执行期限、适用对象及减免流程、企业划型、退费和缓缴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环县税务局干部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自年2月1日起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年2至6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2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具体适用对象为各类中小微企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确定企业类型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牵头负责企业划型工作,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庄浪县税务局干部深入企业宣传社保费政策。
《意见》要求,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单位,各地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免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中小微企业,各地区可以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参保单位的沟通,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起始月份为未缴费的第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18号)精神,甘肃省人社厅会同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甘人社通〔〕87号),甘肃省社保局负责同志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减免政策的意义是什么?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二、减免政策主要是社会保险费的哪些项目?
答:是指减免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三、哪些参保单位享受免征政策?
答: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四、哪些参保单位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答: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五、哪些参保对象不在享受这次减免政策范围吗?
答:减免政策适用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六、减免政策执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期限为年2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期限为2至4月。
七、如何划分参保企业类型?
答:(一)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未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的地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划型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致。(二)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可以通过与工信、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三)无法确定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牵头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或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四)企业划型结论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最终确认,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八、减免政策具体经办流程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征收。征收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征收数据回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九、如何处理2月份已缴社会保险费?
答:(一)对于中小微企业,按程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二)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进行沟通,尊重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十、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有哪些?
答: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十一、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缓缴?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
十二、缓缴期限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缓缴执行期为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起始月份为未缴费的第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十三、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年4月30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其中,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可截至年4月底测算。
十四、如何处理缓缴期间养老保险待遇的申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如何处理处理缓缴期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答: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失业、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甘肃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
一、应对疫情影响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力度很大,涉及范围很广,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也采取了差异化政策,请问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
答: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缴费是应对疫情这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主要考虑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在突发重大疫情这样一个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险费采取缓缴减免的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是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纾解企业的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受疫情影响,全省企业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会保险缴费,给予企业较集中的支持。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是充分考虑了我省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总体上基金支撑能力能够保证这次减免政策实施后制度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保证我省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三是注重分类施策。从企业类型分,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参保人数占全部参保人数的65%左右,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实行了减缓结合。困难时期要尽最大努力将社会保险的支持政策用足用好。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这样可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自建立以来,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和框架基本建立起来,积累了比较坚实的基础。在遇到突发重大疫情的危急时刻,社会保险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社会减振器和民生安全网的作用,既要兜牢底线,也要支持经济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危难之处显身手、该出手时要出手。保企业才能稳就业,稳就业才能有保障,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保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减免缓政策的具体执行范围有哪些?
答:减免缓政策主要范围是:免,就是从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执行。减,就是从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会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养老权益?
答:请大家放心,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不会影响个人养老权益。这次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重点是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职工个人权益不会因此受影响。
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缴费和待遇相关联原则,个人缴费直接关系个人权益,个人如果不缴费,对养老待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缴费年限会减少,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二是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存储额本金和利息都会减少,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足额缴费,个人权益才能完整记录,这次因特殊情况出台的政策,特别规定了减免单位缴费部分,只要职工个人缴费是足额的,就不会减损个人权益。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会受影响。
四、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此次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答: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做好基金缺口的责任分担,继续实施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按新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做好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确保年7月1日起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由于减免导致基金收入减少,各地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年度基金收入预算。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简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省人社厅
原标题:《甘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这些问题有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