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开展以来,市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立足水利行业工作实际,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广泛征求意见2次,制定印发了《平凉市水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年)》《平凉市水务局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任务及分工。建立了市水务局城市更新行动工作群重点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定河湖“清四乱”“红黑榜”发布标准,编发工作信息16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图片4类15张,滚动在单位的电子屏播放,利用单位网站、 三是推动项目争取和实施。为集中破解我市城乡发展涉水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水务局以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围绕提高城市居民用水保障、加强城市周边水生态治理等方面重点,谋划提出4类21项重点项目,总投资46.7亿元。围绕强化居民用水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供水工程和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形成城市双水源和中心镇稳定可靠水源的供水,谋划城乡水源和城乡供水保障项目12项。围绕实施水环境修复工程,不断完善水生态管护和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谋划河流综合治理和水旱灾害防治项目9项。所有项目全部明确了实施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实行总行事历、月行事历和周调度。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1个项目,已完成前期6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1亿元。
四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市河湖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结合市县乡换届,对全市条河流河(湖)长完成调整,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办法》,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咸阳市、宝鸡市、白银市、定西市、天水市、庆阳市等6市河长制办公室达成跨市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制定印发了《平凉市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意见》《平凉市河道采砂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试行)》,规范砂厂建设,全市共建成规范化砂厂11个。编制完成达溪河、黑河、汭河、水洛河、李店河等5条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达溪河、黑河、汭河、洪河、渝河、颉河、葫芦河、水洛河、清水河等9条河流健康评估报告,完成63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建黄河流域平凉市崇信县汭河水源涵养及生态保护工程,灵台县达溪河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设通过评审。今年共开展市级总河长、河长巡河检查34次,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查次,协调解决了河湖“四乱”等重点难点问题个。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深入推进“春雷”河湖管护、“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平凉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清理河道垃圾2.13万吨,拆除涉河违建平方米。
五是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工业、生活、农业全行业节水和节水产业发展,推进各领域节水,加大取用水过程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重点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督促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压减新鲜水取用量,至目前共利用再生水.27万吨,回用力度较去年明显提高;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技术;持续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动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崆峒、庄浪、静宁、华亭4县(市、区)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泾川、崇信2县创建工作通过了省级技术复核,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35个。开展了全市地下水规范管理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布设市级地下水监测井7眼,地下水水位呈同比上升趋势。
六是做好水利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执法巡查、河湖长制检查等,将普法宣传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扎实开展了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拍摄了公益视频、制作了专题广告画册,开展了“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进校园、进企业行动,全年共印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册余张。实行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讨论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平凉市水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甘肃陇正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健全完善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对照权责清单,更新完善了本单位“双公示”目录清单,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43项,至目前共录入“双公示”信息26条。指导庄浪县水务局通过全省水利系统行政执法示范单位验收,并被省水利厅表彰命名。
七是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全市通过群众举报和督查巡查等方式,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8件,结案率%。今年共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次,其中迎接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次,迎接省水利厅会同省司法厅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次,市水务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次,反馈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撰稿人:王涛审核人: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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