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12号)精神,现将我市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各县(区)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年,我市将在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7个县(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名(包含年已签约农村硕士6名),聘期3年。
各实施县(区)招聘人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和岗位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必须以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为前提。
(二)选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的县城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均需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
(五)“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平凉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平凉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和年通过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到农村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已经签约的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实习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加10分。
(三)职业资格及任教学科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由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资格审查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为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