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共7天。如有实际改造情况与奖补情况不符,请于6月27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庄浪县农业农村局或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邮箱:zlxn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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