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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联农筑牢贫困

作者:李智勇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曾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甘肃省确定的深度贫困县。全县辖18个乡镇个村,农业人口40.81万人,耕地92万亩,人均耕地2.25亩。面对立地条件较差、区位优势较弱的现状,针对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县外企业引不来、本地企业少、带贫能力弱的问题,庄浪县审时度势、大胆创新,提出“整体工作政府行政化推动、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组织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贫困群众入社入股分红”的发展思路,形成“党组织+国有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扶贫模式,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总结为“庄浪模式”在全省推广。

“庄浪模式”运行机制

一是搭建扶贫组织体系。年8月,庄浪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国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公司),内设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3个子公司,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分公司,由分公司组织每个贫困村成立种植、养殖、林果3家专业合作社,共联结个村,家专业合作社。通过分公司带动,合作社吸纳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入社,和农户建立“三供一销”(供农资、供良种、供技术和包销售)的合作机制。

二是发挥合作社联农效应。年以来,农发公司又先后成立了庄浪县陇原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农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洛河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3个子公司和甘肃丝路寒旱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成立)、庄浪县瑞发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成立)2个股份制子公司,依托子公司分产业分区域组建县、乡、村三级联合社家,县级组建成立了庄浪县九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庄浪县绿环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庄浪县梯田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联合社。由县级联合社与各乡镇合作社落实“订单”生产任务。合作社建设规模化农业产业基地,组织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由公司统一销售,实现农业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劳务用工等多领域的合作经营。

三是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对照国有公司推进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村级班子带领型和能人大户领办型四种标准,注销、吊销不合格“空壳社”“家庭社”和“私人社”家(部分重新注册为家庭农场);评定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共家,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12家、家庭农场个、产业大户户。

“庄浪模式”主要做法

“庄浪模式”突出“五个带动”,有效发挥国有龙头企业带贫作用。

一是入股带动型。农发公司按照“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吸纳户贫困户的产业到户资金1.亿元入股到家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入股到农发公司,按照10%的比例分红,每家合作社每年提取5%的盈余公积金,入社入股贫困群众获得95%的分红;吸纳个村集体的2.亿元发展资金入股到农发公司,按照10%的比例分红给村集体。共吸纳配股入股资金3.34亿元,累计分红.26万元。年入股2.48亿元,分红.18万元,其中村集体分红.5万元,合作社分红16.75万元,贫困户分红.93万元。年入股.47万元,分红.39万元,其中村集体分红.23万元,合作社分红49万元,贫困户分红.16万元。年未吸纳入股资金,分红.68万元,其中村集体分红.68万元,合作社分红49万元,贫困户分红万元。

二是订单带动型。农发公司与94家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签订生产订单。年,共签订订单2.88万亩,其中马铃薯种薯1.06万亩、紫皮大蒜亩、饲草1.51万亩,通过订单销售,带动户均增收元以上,人均增收元以上。同时,农发公司在北京市、天津省、兰州市、平凉市等地设立农特产品直销店,多方拓宽购销渠道。年,带动4家苹果合作社购销苹果吨(包含户贫困户的吨),带动79家种植合作社购销马铃薯吨、大蒜吨、青贮饲料3.5万吨,带动25家养殖合作社引进投放良种母牛1.66万头。

庄浪县通化镇通边村地处关山林缘区,产业基础薄弱,该村的徐进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种植业公司签订了种薯生产订单,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脱毒种薯亩。合作社组织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规模化种薯生产基地。成员投入土地、劳动力及生产资料,以亩产斤、每斤0.6元销售计算,亩收入元;合作社统一技术规程,组织成员集中连片种植,提供种薯(每亩粒,元),组织收购、贮藏、包装、运输,每斤成本1.15元,公司按1.25元/斤收购,合作社每斤盈利0.1元,每亩收益元;公司负责融资采购种薯,统一组织销售,按马铃薯原种市场平均价1.4元/斤计算,每斤收益0.15元,每亩收益元,用于企业入股资金分红及其他费用支出。在确保种薯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农户、合作社、公司三方共赢。

三是购销带动型。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品牌优势,着力增强农产品货源组织及规模市场交易能力,积极拓展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逐步增加市场占有份额。农发公司与北京新发地、天津桂发祥、南开大学校友会、广州江门市场签订了农产品销售合同,积极创建对港活牛出口创汇基地,多方拓宽购销渠道,年共带动4家果品经销合作社购销苹果吨(其中脱贫户户吨),带动72家种植业合作社购销马铃薯吨、大蒜吨、青贮饲料1.57万吨,带动25家养殖业合作社引进投放良种基础母牛头。

庄浪县万泉镇邵坪村盛源、田坪村鹏发、朱店镇西关村富农、中街村茂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因资金短缺,果库闲置,连续2年和商贸公司签订了苹果收购合同,由公司负责融资、对接销售,合作社按照果品质量等级要求,从农户手中收购优质果品,进行分级、包装、贮藏、运输。年,合作社收购贮存苹果吨,增收万元,有效解决了果农销售难问题,同时带动了一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到果品购销的各个环节,获得可观的劳务收入。

四是服务带动型。为规范生产合格的农产品,提升农产品品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贫困群众致富能力,农发公司与南开大学、省农科院、北京雄特牧业、平凉红牛集团、县农技中心、县果树研究所签订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指导“平凉红牛”“庄浪苹果”“庄薯”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肉牛养殖繁育体系、防疫体系、饲草体系、加工体系、品牌体系、营销体系。农发公司在与联合社、合作社合作过程中,结合人社部门的培训及合作社万人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合作社负责人及成员的培训,并通过耕、种、收、养、管、销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使新品种、新技术、新规程得以推广应用和普及,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措施得到落实。近2年,对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和村社干部、名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共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多场次,培训贫困群众1.8万人次。

五是资源带动型。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全铺开行动,积极组织个村入股耕地7.29万亩、集体林地5亩,盘活撂荒土地8万亩,参股群众3.49万户(含贫困户2.6万户),已获得入股分红和务工收入万元,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4万元以上。同时,农发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了全县境内水洛河、章麻河、庄浪河、试雨河、葫芦河等13处河道沟道的疏浚采砂权,建成年产万吨砂料生产线,预计年产值可达1.2亿元;对县境内万吨的石料资源进行公开竞拍,建设年产万吨石料加工生产线,预计年产值可达2亿元,年纯利润可达0万元,走出一条以工补农、工农融合、长远发展的路子,为贫困村、合作社、贫困户分红提供有力保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健康运营夯实基础。

“庄浪模式”扶贫成效

经过5年持续发展,“庄浪模式”进一步完善提升,全县稳定脱贫个村3.16万户13.64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2.73%下降到零,如期实现了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年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入选年《中国减贫奇迹怎样炼成:脱贫攻坚案例选》,在年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浪县委、韩店镇党委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是带动了产业发展。苹果产业围绕建设全国优质苹果生产和全国苹果出口创汇两大基地,全县果园总面积达65万亩、挂果园32.65万亩,适宜区贫困群众人均种植果园1亩以上,年人均增收元以上,与往年相比人均增加元以上。畜牧产业着眼建设全国纯种红安格斯肉牛繁育和全省最大的纯天然优质对港活牛出口等五大基地,坚持公司集中饲养与农户散养相结合,扶持贫困户新建、改造牛棚4座,建成青贮窖座,发放揉丝机台,全县肉牛存栏量10万多头,人均年增收元以上。种薯产业聚焦建设西北地区最大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和国家马铃薯主食化种薯繁育两大基地,构建“科技创新+公司运作+专合组织+产业基地+贫困农户”五级链条,年生产原原种万粒,扶持农户种植种薯5.9万亩,带动全县发展种薯25万亩,贫困群众户均种植种薯2亩以上,人均增收元以上,与往年相比增加元以上。劳务产业推行“党组织+劳务公司+中介组织+贫困劳动力”运行方式,组建劳务公司7家,成立中介组织个,建成“就业扶贫车间”41家,培训农村劳动力4.3万人、输转12万人次(贫困户人次)、创收24亿元(贫困户2.1亿元),年人均增收0元以上,提升了“梯田人”和“劳务红娘”品牌优势。

二是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庄浪模式”带动全县家合作社达到了运营较规范及以上的标准,占全县现有合作社总数的92%。全县达到有种养基地、有良种供给、有农业机械、有产销订单、有储藏和加工场地“五要素”要求的合作社有家,合作社服务带动非成员农户50户,吸纳劳动力务工就业的合作社有家,吸纳务工就业农民人(其中贫困人口5人),提供代种代养服务的合作社51家,受益农户户。

三是增加了贫困户收入。通过贫困户产业到户资金入股、项目资金配股、土地入股农发公司进行分红,带动农户产品销售,有效激发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目前,通过公司带动的贫困户人均年增收元左右。如水洛镇吊沟村致富思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户农户(其中贫困户92户)的亩土地入股合作社,分别由农发公司、龙头企业(贡禾食品)、产业大户注入资金,建成亩的苹果基地,按照前3年元/(亩·年)的保底分红加挂果后每年元/亩的收益性分红;扶持合作社发展50万元资金配股户贫困户,按照9.5%比例固定分红,户均年分红.8元;有劳动能力的95户贫困农户,在果园管理、产品经销、企业生产等环节务工,每天保底收入60元,人均年收入5元。综合计算后,成员年户均增收.8元,人均增收2元左右。

四是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结合“三变”改革,采取“资金、土地、劳务、技术、管理”等入股方式,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创办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光伏电站等方式,多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使村集体有固定的收入渠道、收入逐年增长。到年底,全县18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38万元,其中经营收入58万元,发包收入13.61万元,投资收入万元,其他收入24.77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5.1万元。

(作者单位: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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