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延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目前仍未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对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加失业保险不满1年的农民工,目前仍未就业的,可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二、补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年6月30日。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即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年3月31日。三、申领方式失业补助金可以通过网上申领或窗口现场办理两种方式办理。(一)网上申领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申领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5号窗口申请,填写《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并提交本人社保卡(或农行卡)复印件1份。 四、申请时限 网上渠道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请,窗口现场申请从年9月1日开始受理,所有申请受理截止年12月31日止。五、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六、特别提示 已退休人员、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人员、目前在职的人员、已享受年失业补助金政策待遇的人员均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若选择窗口申请,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叫号办理。七、其他情况说明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出、转入),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中。 - 特此公告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8月23日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