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14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县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仙游县;(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莆田市仙游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三)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三、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莆田市教育局认定。(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三)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可在我市各县(区)教育部门中择一办理;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由部队驻扎地所属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办理。以上对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莆田市教育局认定。仙游县教育局咨询,QQ群(以下任选一个加入即可):一群:;二群:;三群:;四群:;五群:四、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五、认定工作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25日--年6月16日。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