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庄浪县群众法院
实行赏格宣布
()甘执号
本院实行的请求实行人庄浪县鑫发地汽车效劳有限肩负公司与被实行人王军明车辆租借协议纠葛一案中,因被实行人王军明拒不实践群众法院奏效国法布告所肯定的责任,请求实行人庄浪县鑫发地汽车效劳有限肩负公司向本院提议赏格实行请求。本院经稽察以为,请求人对该案赏格实行的请求适合国法章程,应予允许。凭据《中华群众共和群众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群众法院对于民事实行中资产考察几许题目的章程》第二十二条的章程,本院特公布赏格宣布以下:
一、被实行人基础消息:
王军明,男,汉族,生于年9月11日,身份证号码62272609,甘肃省庄浪县人,住庄浪县盘安镇王上庄村三社49号。
二、赏格前提:
但凡告发被实行人王军明的踪迹或去处的,一经查实并选用王法扣押的,夸奖告发人元;但凡告发人供应被实行人王军明可供实行资产线索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并经过该线索搜索到被实行人资产的,请求人赞成向供应线索的单元和私人支出实行到位金额10%的赏格金,干系的赏格花费由请求人担任。
三、未实践方向、赏格金谋略方法:
未实践方向:元。
赏格金谋略方法:凭据供应线索人供应的线索发掘有价钱资产,现实实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10%)谋略。
四、领取前提:
赏格宣布公布后,干系人员向本院供应资产线索的,本院将对干系人员的身份消息和资产线索实行立案;两人以上供应不异资产线索的,本院将凭据供应线索的前后依次立案。
向本院供应被实行人王军明资产线索,使该请求人的债务得以整个或部份完结,本院将凭据赏格宣布散发赏格金。
干系人员为请求实行人的代劳人、有责任向群众法院供应资产线索的人员也许存在其余不该散发赏格金状况的,不予散发赏格金。
本院将对供应线索的干系人员的身份消息和资产线索矜重守密。
五、关连方法:
-、1829599
本院